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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生遇害案”凶手被判死刑
信息摘自:新京报网  发布时间:2016-12-30 11:29:48

 

 
 
 
 
@京华时报:【中国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宣判李某某被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认为因李某某故意杀人行为的手段极其残忍,最终判决李某某死刑。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欧阳晓菲
 
庭审现场
原标题:中传女生遇害案凶手被判死刑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中传女生遇害案在北京三中院公开宣判,李斯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判决李斯达赔偿被害人5万余元。
去年8月9日,22岁的中国传媒大学女硕士生周云露,被同校同学李斯达以拍电影为名骗至出租屋残忍杀害。
今日上午9时许,三中院的十四法庭内便坐进了多家媒体。半小时后,周云露的父亲出现在法庭,神色凝重。周母并没有来,周云露的多名同学朋友也坐在了旁听席。新京报记者得知,作为李斯达的代理人之一的李父也没有来。
10时许,李斯达穿一件深色夹克被带上法庭,法庭宣读上述判决。宣判后,李斯达表示上诉。
 
 
(发布人:远阳律师   阅读:1407次 发布时间:2016-12-30 11时29分4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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