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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信息摘自:遂宁射洪律师在线  发布时间:2013-12-23 09:23:57

 
作者:陈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合法的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应当遵守合同条款。
   当前,社会经济很繁荣,任何涉及经济方面的事务都需要订立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好就会产生很多纠纷,甚至要打官司。为了避免纠纷请调查清楚以下事实后再签订合同:一、是否认真审查清楚了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二、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三、合同价款支付及其方式是否合理;四、用词中否严谨,有无歧义;五、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违约的责任是否对等;六、是否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
   总之,合同有风险签字需谨慎,如有条件的话,尽可能让法律专业人员起草或审定后再签订。且签订合同时要冷静,不要冲动,先小人后君子,这样才能保证发展顺利。
 
 
 
(发布人:遂宁射洪律师在线   阅读:1480次 发布时间:2013-12-23 9时23分5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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