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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伟律师
最近我办理了几起继承和争夺抚恤金的官司,觉得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怎么这么大?为什么就很少有人让步呢?一方让步后为什么另一方又变本加厉呢?为什么经常出尔反尔呢?根据我办案经验和自己家庭的经验,写点东西,促进家家和谐、家家幸福,作点参考。
家庭成员是指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就是与长辈、与同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主要有财产纠纷、扶养纠纷、监护纠纷等。
如何避免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呢?首先要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就有很多处理好的基础。加之我国是礼义之邦,有几千年的礼义文化,“家和万事兴”的道理是人人知晓,在解决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告诉其真实案例,尽量从情理上说服矛盾者。从法律上可以用以下方法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1、尽量让大家“换位思考”;2、通过法律方法明确家庭成员的财产关系,让大家明确究竟争的是什么,争多少?3、让家庭成员在空间上有个适当的距离,要明白“远香近臭”的道理;4、一定要明白为了家庭付出得多是家庭责任感强的表现,并不是说为家庭付出得多,一定要让另外的成员付出同样多,或一定要有回报,因为这是家庭,不是生意场;5、不能被他人离间,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6、作为长辈一定要明白“定物止争”的道理,遗嘱写好了,财产分配好了,子女之间也就没有矛盾的基础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能作为家庭成员是缘分中的缘分,尽量珍惜这份缘吧!一定要明白“只有家和才会万事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