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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伪造龚如心遗嘱罪名成立 今日宣判
信息摘自: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12-23 09:23:57

2013年07月04日 21:52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香港高等法院陪审团裁定陈振聪伪造龚如心遗嘱罪名成立
新华网香港7月4日电(记者 张天国) 香港高等法院陪审团4日晚裁定,商人陈振聪伪造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将于5日宣判。
由5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两日、近20小时商议,裁定陈振聪有罪,不准保释,等候宣判。陪审团分别以6:2和7:1裁定陈振聪伪造遗嘱和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
现年53岁的陈振聪被控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伪造一份注明日期为2006年10月16日、声称是龚如心遗嘱的假文书,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间,使用这份伪造遗嘱。
龚如心生前是“亚洲女首富”,2007年4月,龚如心病逝,留下近千亿港元财产。陈振聪同年10月上诉特区高等法院,指自己持有龚如心2006年签署的一份遗嘱,是龚遗产的“唯一继承人”。由龚如心胞弟龚仁心主持的华懋慈善基金则持有龚如心2002年签署的遗嘱,该遗嘱声明将绝大部分遗产拨入华懋慈善基金会。
2009年5月,龚如心遗产争夺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败诉,其所持遗嘱上的龚如心签名为伪造,有关遗产将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此后,陈振聪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于2010年2月和10月遭上诉庭两度驳回。
 
 
(发布人:新华网   阅读:776次 发布时间:2013-12-23 9时23分5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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