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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期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

心 得 体 会
信息摘自:远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13 13:23:35

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期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
 
心 得 体 会
 
四川远阳律师事务所(遂宁射洪)     
电话:13982587277
 
2014年9月26日至28日,正值祖国六十五周岁华诞即将来临之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举办“第三期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我作为四川省遂宁市唯一的主任律师有幸能作为四川代表之一(每省最多5名主任律师)参加本次培训会。我十分高兴和激动,非常感谢全国律协给了我们最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个十分珍贵的学习机会。我怀着“开眼界、长知识、悟管理”的愿望前往北京参加本次学习。
这次律师培训,我的第一个体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会务筹备上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无论是人员的来访接待、会场的布置,还是授课人员的资质和讲课内容的安排都作了最为周密的部署。
在开班仪式上全国律师协会刘福臣秘书长作了简短而又精彩的讲话,刘秘书长主要讲了“律师兴则法治兴”、“我国的中国特色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律师要有职业底限,律师要能掌握大局”、“办好主任培训班的目的是推进律师队伍建设,为法治中国服好务”。
我的第二个体会是通过大量的专业、生动的讲解,我对办好律师事务所和当好一名优秀律师有了全新的认识:
(一)开班第一堂课是全国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律师文建设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律师讲解的《律师服务全国深化改革业务创新与拓展》。
通过吕会长的讲解,我深刻领会到作为律师要得到长远的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关注新常态。1、律师事务所之间应联合、拓展,没有一个律师事务所能独享全部资源,只有分享、共享,才能共同发展;2、律师事务所要引入成本意识,实现精细化管理;3、特色化是律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常青树,要做到本土精细化,把律师事务所办成最有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把专业学“精”,要引领客户需求; 3、律师要关注法治新常态、政治新常态、经济新常态、服务新常态;4、律师服务应主动出击,关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5、律师要分析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加大培育优质客户,找到法律服务新方向,使法律服务恒定化。第二,拓展全领域:1、律师事务所要主动参与到企业的法律服务中去;2、身为一名法律人要明白律师业是职业、专业、事业、行业、产业;3、拓展全领域就必须要互动。
(二)第二堂课是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蒋勇律师讲《传统民商事诉讼业务标准化流程再造》。
听完蒋律师的课,与平时我自己的工作方式进行了比较,蒋勇律师他们的“精”、“专”、“认真”、“细心”、“营销意识”等真值得我们好好学习。首先,每个法律人心中都有一个法庭梦,不要放弃诉讼业务,诉讼是最传统的法律业务,诉讼本身就是专业。尽管现在很多律师现在不做诉讼业务,但我们应该别人不做我做,别人做得不好我做好;其次,要控制当事人的预期值,当事人的预期管理非常重要,这一块做得好可以降低律师执业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第三,在工作过程中,为了更专业、预防庭审中的各种突发状况,律师可以模拟法庭开庭和评估;第四,律师要善于营造客户体验,从当事人接触律师事务所起,为当事人营造客户体验,做到细心、周道,让麻烦留给自己,让当事人变懒,比如任何一个当事人到场都要能准确叫出当事人的名字;第五,律师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每个案件进程用短信形式发给当事人,让客户知道案件的进度,做到让客户更加信任我们、依赖我们;第六,律师应当认真与法官沟通,用书面或图片传递为最优;第七,律师整理法律文书必须当裁判文书写,这样既专业,也能写清楚说明这个案子情况,更容易说服法官;第八,律师要分工合作,才能高效运作。
(三)第三堂课是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宗胜律师讲《律师办理合同法律业务实务问题》。
合同法律业务博大精深,李宗胜律师从研究合同法的角度讲解了几个难点问题:1、请求权基础的确认顺序;2、适用“先刑后民”原则还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3、合同的性质与法律责任的承担;4、违约与侵权竞合的选择权适用;5、合同设立、变更的理解;6、权利优劣问题;7、诉权的确立问题;8、合同解除的后果。李律师还强调:在适用法律条文时,每一点都要一个证据,每个焦点都要证据。听了李律师的介绍,好几个平时没有处理好的疑难杂症顿时茅塞顿开,真正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四)第四堂课是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斌律师讲《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热点问题》
土地法律问题是近些年热点法律问题,通过李律师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讲解,我体会到涉及土地改革的难度和未来土地方面的法律业务会继续大量增加,律师在办理该项业务时除了准确把握法律外还是有相关的政策,包括土地的规划等。
(五)第五堂课是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瑾律师讲《律师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
婚姻家庭案件是律师的传统业务,平时我们都有办理,自己以为经验还算丰富、业务能力也很强,但通过高律师别开生面的讲解,我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比如:1、离婚案件有第三者时,应注意刑事前置,刑事自诉;2、性骚扰案件的办理应多注意调解,注意方式方法,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利益。
(六)第六堂课是全国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敏律师讲《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开课前很是质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早在2001年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我们早已认真学习过,这一次《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怎么讲?讲些什么呢?结果蒋敏律师从:(一)道德规范。(二)律师文化。(三)律师职业道德规范。1、行为规范;2、专业规范;3、职业操守;4、客户关系;5、保密义务;6、利益冲突;7、职业关系;8、业务推广;(四)律师职业特征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听完蒋律师精彩的讲解,让我眼前一亮,非常难忘,我从中有了新的领悟:律师要坚守职业底限,才能走得更远;律师给当事人留下下专业人士和有品味的人的第一印象人交流时随时要有法谚、法语,让人知道律师是很讲究,很有学问的人;执业中要“紧张”、“认真”,风险要放在第一位,尤其是现在“刑事风险”是最重要的风险,不能让当事人和自己陷入其中。
(七)第七堂课是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帆律师讲《如何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
冯帆律师讲解中的主要亮点是:1、一定要重视平时的法制宣传;2、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建立与政府的信任关系;3、法律意见书的书写一定要深入调查,充分了解和相应的法律责任;4、处理信访案件时,摆正位置,律师用第三方的态度化解矛盾;5、主动提出创建仲裁委员会分会,提高专业性和高效性。
(八)第八堂课是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顾永忠律师讲《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执业技能》。
我平时办理刑事案件较多,顾教授的讲解对我尤为重要,顾教授重点阐述了如下问题:(一)县域律师刑事案件及律师执业特点。(二)侦查阶段整形辩护执业技能。1、在侦查阶段主要是程序性辩护,不应当逮捕的就提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超期羁押,应提出解除,并要求解除;2、非法证据排除时,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非法证据一定要提出来;3、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的区别,并特别重视审判阶段辩护;(三)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执业技能;(四)审判阶段刑事辩护执业技能,实体辩护为主,程序辩护为辅。1、审判阶段庭前的准备,认真研究起诉书、反复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时充分交流沟通、必要时谨慎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充分研究案情,形成辩护方案与被告人沟通;2、简易程序案件,应充分熟悉案情,与被告人确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出庭辩护以量刑辩护为重点;3、普通程序案件,要参加庭前会议,庭上向被告人发问,应注意口气,不是第二个公诉人,而是辩护人。依法要求证人、鉴定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庭作证,依法向控方证据质证,依法向法庭举证,依法与控方展开辩护,目的是有利的证据让法官接受,注意法官提问点。
时光飞逝,培训很快就结束了。认真学习完后,我静静地梳理收获,才知自己虽热爱律师业,但与大所、大律师的差距仍大。差距在什么地方呢?主要是学习投入不够,做事认真程度不够,细节注意程度不够,虽专而不精。通过这次北京之行,让我改变了一些观念,知道了未来努力的方面,也增加了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的信心。
 
 
 
(发布人:远阳律师   阅读:1796次 发布时间:2014-10-13 13时23分3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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